2010年5月1日 星期六

權利 VS 責任

生存權 對 選擇權

母親 對 胎兒

誰有最終的權力決定?

在討論權利的時候,可有想到責任問題?

12 則留言:

  1. 生命的延續是上天所賦予的,只有上天才有權定其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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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意見:佐倉吹雪

    對,生命是很寶貴的。可是當胎兒在母體裏驗出了有遺傳病,那怕生了他出來,寶寶每天會受苦,反而覺得很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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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認為,不能說將寶寶帶到這個世界上就是對他負責任的行為。“責任”兩個字任重道遠。帶孩子來到世界卻讓他、讓家人受苦,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所以不光是涉及生存權或者選擇權的權利的問題,而是以什麼樣的方式去負責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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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胎兒不見得有很豐富的情感或人生計劃, 所以在道德上不見得有絕對的重要性.
    論腦部結構情緒深度,一隻牛一隻豬都會比胎兒的高.但我們吃動物時卻沒有甚麼道德遲疑.

    *另:請把其他組別的blog貼sidebar 上.

    William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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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對於還未出生的胎兒,很難說他擁有選擇的權利,所以胎兒的生存權往往在母親身上。

    身為一位老師,我經常遇到「問題學生」,他們的問題主要來自缺乏家庭的妥善照顧,有時不禁會想:為甚麼不想照顧卻要把胎兒留住,孩子出生後又不盡父母應有的責任?保留胎兒可以說是尊重他們的生存權,可是疏忽照顧卻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尊重生命,但不尊重孩子的成長需要,只會對孩子的將來帶來很多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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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還記得讀小學的時候有一首詩講述小燕子父母如何辛苦養育小燕子,確實世上只有問題父母,但最大問題是沒有人教他們如何做一個好父母,甚至沒有人教導他們珍惜生命,不過縱使是一個好父母親也會在孩子的成長過程裡造成或多或少的負面影響,因此不能因為這小小的缺失就輕言把一個寶貴的生命送掉了...自然災禍世事難料,難道我們可以說避免人受到災禍的痛苦而將所有人殺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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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不必珍惜生命了.
    到今天, 生命已經可以在實驗室製造出來了, 像紙張一樣, 還珍惜甚麼?
    細菌也是生命, 我們卻盡全力去撲殺.

    我們要珍惜的是某些生命,不是全部.

    William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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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這個網誌的發表文章太少了. 要努力一點!

    另外, 參考網誌的位置也放得不好, not user friendly. 可以參考一下其他組別的做法.

    William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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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其實昆蟲也有生命呢!但是為什麼人類見到蟑螂,一定把牠殺掉?這裏我覺得人類內心有一把尺,認為哪些生命應該尊重,哪些生命是可以隨便拿去的。

    佐倉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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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其實當然要看case by case。始終不同的媽媽跟不同的baby都是不同,擁有不同的過去及背景,問題是在找尋共識的時候,如何讓baby 可以充權及從他的角度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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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LAU CHI HO說:

    我想這裡的人都是尊重生命的,

    但現實的狀況是,準媽媽的意願遠比小生命重要。

    準媽媽的意願是操生殺大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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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我們要珍惜生命,珍惜每個生命生存權。每樣嘢來到世界必有其原因,必有其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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